香港是一个经济繁华的地方,所以很多内地家长前往香港进行谋生,等到了在香港站稳脚跟的时候,就想着把子女接过来,这时候就需要进行申请,也就是父母申请子女定居香港,那么父母申请子女定居香港怎么弄?什么时候可以进行申请?

香港定居最新政策

1,内地子女申请居住香港的条件有:内地子女的父母一方定居香港的可申请与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一同居住;满足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的内地子女,其在香港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没有其他的子女,可以前往居住并照顾;未满十八周岁的内地子女有需要投靠其定居香港的父母;其父母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其他特殊情况。

父母申请子女定居香港怎么弄

父母申请子女定居香港

2,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定居香港、澳门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继承的;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定居的。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地区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老人”指60岁以上,子女均不在内地定居,身边无人照料的内地居民;“儿童指父母均不在内地定居或父母一方在港澳定居,子女为14岁以下内地居民。

父母申请子女定居香港怎么弄?

父母满60岁可以申请子女过去香港定居,须提交材料如下::本人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提交复印件;提交港澳亲属的邀请信原件(含信封);提交父母身边确无子女的公证材料(司法部认可的香港律师楼证明)、亲属关系公证;提交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审批机关认为必要的其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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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可以进行申请?

据卓越移民Premiervisa介绍,按现时法例规定:若子女未成年(即未到十八岁)的,可向当地公安局以”投靠父母类”作申请出港定居。若子女年龄已超过十八岁,只可等在港的父母年龄超过六十岁时,在港无子女的,才可向当地公安局以”照顾父母类”申请出港定居,照顾父母。若父或母其中一方为香港永久居民,且子女在父或母(永久居民方)取得永久居民後才在大陆出世的,随时可向当地公安局以”子女类”申请出港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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