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广大 来说,想要办理美国 项目,必须要对 美国各种政策展开详细的了解。对一些已经成功拿到美国绿卡的人来说,如何为亲属办理绿卡又成了下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 小编整理了这篇文章,为您分析美国绿卡持有人可以为哪些亲属申请 ,以及如何办理。
一、绿卡持有人可为哪些亲属申请 ?
美国亲属 分为两类,一类是不受全球 人数限制的亲属 ,另一类是受全球 人数限制的亲属 ,按照优先顺序划分为四个等级。
1.不受配额限制的亲属
这类的亲属主要包含:美国公民的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及满21岁的美国公民的父母亲,在 法中被归类为“最亲亲属”(ImmediateRelative)。最亲亲属 不受配额限制, 申请获批后,即可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或在外国签证进入美国。所谓未婚是指未结过婚,或因配偶死亡、离婚、或因婚姻在法律上无效的各种情况。
2.受配额限制的亲属
这些受配额限制的亲 , 申请获得 局批准后,由于受到每年的定额限制,申请人须等待排期,排期到了,才可在美国调整身份或在其巨着国的美国领事馆签证进入美国。这些受限制的亲属 优先的顺序如下:
(1)第一优先:美国公民的未婚子女(FS-1)
包括美国公民的21岁或21岁以上的未婚儿女。如果未婚儿女在等候 /绿卡申请或 配额/排期过程中结了婚,他们的优先类别则从第一优先转换将寄到第三优先类别(美国公民的已婚儿女)。这意味这他们要等候更长的排期。但是其好处是,如果儿女取得 签证/绿卡身份,其配偶及孩子也可以衍生受益人的身份,同时取得绿卡。
(2)第二优先: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的孩子和儿女(FS-2)
包括2个小分类: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孩子(FS-2A)。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的未婚儿女(FS-2B)。如果FS-2B未婚儿女在等候 /绿卡审批或配额排期之间结了婚,他们则自动丧失了 /绿卡申请资格,必须等他们的父母成为美国公民后,方有资格重新提出申请。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这不能以亲属关系为基础为他们的父母申请 。他们必须成为美国公民后,方可为父母提出申请。
(3)第三优先:美国公民的已婚儿女(FS-3)
该优先类别包括了美国公民的已婚儿女和由第一优先类别讲记下来的申请者。自动转换优先类别的规定。如果第三优先类别的申请者在等候 /绿卡审批或配额排期时,改变了婚姻状况(离婚),则可升级到第一优先类别,较快地取得绿卡。第四优先,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FS-4)
(4)第四优先:美国公民的兄弟姊妹。
美国公民必须要到至少21岁,方可以亲属关系为基础为其兄弟姐妹提出申请。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的绿卡申请。美国公民可以为其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提出申请。但是要符合兄弟姐妹的定义要求,即当他们呢还是孩子时,他们有共同的生父或生母。
二、美国亲属 详细办理过程
1.在美国有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的亲属向 局的地区中心提出申请,需要的资料有《亲属签证申请表》(也称I-130表)、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明、受益人与申请人之间的亲属证明关系。
2.受益人申请 签证,并在收到 局的批准通知书后,准备好相关文件。
3. 配额下达后,准备好身体检查表、外国人登记卡、生活保证宣誓书。
4.签证面谈,通过后等待收到绿卡。
美国怎么